男子开门杀致电动车骑车人死亡:因交通肇事被判刑

内容摘要快科技11月13日消息,央视新闻最新报道了一起因为开门杀致死而被判刑的案件。据悉,此事发生在今年5月21日14时53分,从公共监控视频可以看到,在北京市顺义区北务桥南侧的道路上,一辆白色汽车从机动车道驶出,停靠在路边非机动车道上。2分钟后,

快科技11月13日消息,央视新闻最新报道了一起因为开门杀致死而被判刑的案件。

据悉,此事发生在今年5月21日14时53分,从公共监控视频可以看到,在北京市顺义区北务桥南侧的道路上,一辆白色汽车从机动车道驶出,停靠在路边非机动车道上。

2分钟后,一辆电动车沿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,当电动车行驶到白色车辆旁边时,驾驶位的车门突然打开,将电动车撞倒,骑车人也摔倒在一米外的路面上。

事发后,驾驶人赵某立即下车查看情况,并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,对伤者展开了救助。

几分钟后,救护车赶到现场,将伤者张某送往医院抢救。

经医院诊断,张某为特重型颅脑损伤,情况十分危急,不幸的是,因伤情过重,4天后抢救无效死亡。

警方调查发现,赵某停车的位置设有明确的禁停标识,该行为属于违法停放,依据相关法律,交通部门判定赵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。

今年9月30日,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赵某犯交通肇事罪,向顺义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10月,顺义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,法院审理认为,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。

鉴于案发后赵某自动投案,到案后如实供述,属于自首,并且事发后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,综合考量后,法院判处赵某服刑1年2个月。

在开门杀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案件中,行为人通常涉嫌交通肇事罪,但如果发生在特定场所,比如人车流特别密集的主干道上,司机明知后方有非机动车快速通过,还要实施开门杀,那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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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落木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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