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能网联汽车不得夸大系统能力

两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智能网联汽车营销宣传

据新华社电 记者3月1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、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》,以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技术性能,规范智能网联汽车营销宣传,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通知明确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,进一步规范汽车软件在线升级(OTA升级)活动,同时细化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要求,深化汽车安全沙盒监管,健全事件事故报告与研判机制,加强产品认证服务和管理。

通知的附件中还特别提出,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、系统能力、系统边界等信息时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、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,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。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,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,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,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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