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公告信息: | |||
| 采购项目名称 | 电子舌采购 | ||
| 品目 | 货物/设备/仪器仪表/试验仪器及装置/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| ||
| 采购单位 | 西南大学 | ||
| 行政区域 | 北碚区 | 公告时间 | 2025年11月15日 15:04 |
| 首次公告日期 | 2025年11月09日 | 更正日期 | 2025年11月15日 |
| 更正事项 | 采购文件 | ||
|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 | |||
| 项目联系人 | 宇老师 | ||
| 项目联系电话 | 15809230769 | ||
| 采购单位 | 西南大学 | ||
| 采购单位地址 |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| ||
|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| 龚老师 袁老师、023-68250189 68252007 | ||
| 代理机构名称 | 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| ||
| 代理机构地址 |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9楼 | ||
|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| 许老师 周老师、023-67766894 15723037330 | ||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AZF202500058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电子舌采购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11月09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(一)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及第六篇 合同文本中,关于“保函有效期: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需方验收通过后30天起”的表述存在笔误,现澄清为:“保函有效期: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需方验收通过后30天止”。
(二)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,对上述保函有效期条款的响应为“30天起”或者“30天止”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。项目签订合同时,以“保函有效期: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需方验收通过后30天止”的表述为准。
(三)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,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
特此澄清。
更正日期:2025年11月15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。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西南大学
地址: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
联系方式:龚老师 袁老师、023-68250189 68252007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
地 址: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9楼
联系方式:许老师 周老师、023-67766894 15723037330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宇老师
电 话: 15809230769